12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等要有条件负刑责
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。其中规定:
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追究12-14岁儿童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:
1、犯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的。
3、犯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,虽没致人死亡,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,情节恶劣,最高检批准追究刑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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